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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应遵纪守法
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时间: 2011-08-23 | 20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   《中国达人秀》节目铁杆主审评委之一,著名的音乐人高晓松酒驾肇事一案,经北京东城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已于5月17日宣判:高晓松获拘役六个月,罚款4000元。这一判决为相关法规颁布实施以来的最高处罚。虽然如此,高晓松当庭并未表示再上诉的意原,而且他在判决之前的庭审自辩中,还作了“酒令智昏,以我为戒”的真诚忏悔,并多次打断律师的“罪轻”辩护,表示他已认罪,不想再回避什么……

    看到媒体的这一报道,我不禁地要为高晓松的“认罪”表现叫好!这种好,体现在作为一个“名人”的他,在发生罪错后,不是想方设法,千方百计地去逃避,去遮掩。而是勇于认罪,敢于担当。我注意到,在高晓松酒驾肇事之后的整个过程中,他都没有试图去掩饰什么。相反,如同他在庭审过程中简短的自辩中所袒露的那样:“我认识到,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,这是我自己长期以来浮躁、自负的结果。我愿意接受国家的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,彻底反省,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,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。”是啊,从他肇事后所表现出的自省,自悟,人们可以依稀感受到他在达人秀评委席上的风格:坦率、诚挚、明晰、时而带着几分直率。正如新闻晨报一篇短评中所说:“相比消极意义上的认栽,我更倾向于相信他是在表现一种承担。他用直截了当的方式铺设出一条自我解救的道路,不祈求怜悯,不渴望宽恕,欠下的债,用行动来补偿。”

    古人云: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何况高晓松终究只是一个爱喝酒的凡人。同时。作为一介凡人的高晓松不慎酒后肇事,犯下罪错。固然是件不光彩的事,但若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无须惊诧。我以为一个人有过错并不可怕,关键是要看他有错是否知错,是否能够改错。而恰恰在这一点上,高晓松的表现堪称君子,可谓坦坦荡荡。他亲手树立了一个罪错的标杆,但他也演示了作为一个纯爷们应有的范儿。对此,我是深表赞许的。再怎么说。至少高晓松要比那些知罪犯罪,甚至良心泯灭,不惜采取各种各样手段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官也罢,污吏也罢,要明智明理,胜过不知多少倍。

    幸哉!高晓松酒驾肇事案给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。从中给人们的警示意义是多方面的。比如通过高晓松的真诚忏悔,使我们看到了酒驾智昏,害人害己的巨大危害,同时也使我们每一个人认识到:生活要自律,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违,人人都要遵纪守法!倘若一旦自己不慎犯混和犯错,也应向高晓松那样去正确面对,勇于承担。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裁决。这样才能如高晓松一般,赢得人们应有的理解和尊重。

    (党群工作部:尹晓)